退休後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即退休金),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觀點網訊:6月24日,北京市稅務局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回應納稅人咨詢稱,退休後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即退休金),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與基本養老金不同,個人養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願、市場化運營的補充養老保險,每年繳存上限為12000元,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繳存時,可從工資等收入中扣除,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領取時,只需按照最低檔3%稅率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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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