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發布《深入推進深圳綜合改革試點深化改革創新擴大開放的意見》,明确允許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粵港澳大灣區企業依規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觀點網訊:6月1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發布《深入推進深圳綜合改革試點深化改革創新擴大開放的意見》,明确允許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粵港澳大灣區企業依規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據了解,該文件提出三大重點改革方向:統籌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化改革、推進金融技術數據賦能實體經濟、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
第四項條款特别強調健全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機制,支持科技型企業信貸融資協同發展,深化綠色金融改革,並首次明确粵港澳大灣區企業實現深港雙重上市路徑。
文件同時提出多項創新舉措,包括探索人工智能輔助醫療設備準入機制、完善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規則、擴大境外職業資格認可範圍等。深圳将承擔試點主體責任,國家發改委将統籌協調改革推進,重大事項需按程序報批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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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