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萬達商管50億股權再遭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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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15:58

  • 九成股份遭凍結,雖暫不妨礙控股股東行使相關權利,也未對公司正常經營帶來影響,但如若不及時解凍,是否會撼動王健林的控制地位?

    觀點網 久未露面的珠海萬達商管,突然沖上熱搜,起因是大筆股權遭到凍結。

    最新消息顯示,3月14日,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繫統網站顯示,珠海萬達商管新增一則股權凍結信息,凍結股權數額約為50.72億股。

    此次股權凍結原因是“财産保全”,被執行人則是珠海萬達商管的大股東——大連萬達商管。

    按照大連萬達商管的持股比例來看,上述凍結的50.72億股占據了其所持珠海萬達商管的全部股份,如若算上一致行動人的份額,則凍結股份比例接近九成。

    九成股份遭凍結,雖暫不妨礙控股股東行使相關權利,也未對公司正常經營帶來影響,但如若不及時解凍,是否會撼動王健林的控制地位?

    九成股權凍結

    四次沖擊IPO未果的珠海萬達商管,又突發意外情況了。

    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繫統網站顯示,珠海萬達商管新增一則股權凍結信息,凍結股權數額約為50.72億股,被執行人為大連萬達商管,執行法院為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凍結期限自2024年3月4日至2027年3月3日。

    從執行裁定書透露的消息來看,相關案件審理流程或為“财産保全執行”,不過具體的申請執行人是誰、案件涉及何種糾紛,暫未有其他詳細信息傳出。

    相關法律人士告訴觀點新媒體,财産保全分為訴前财産保全及訴訟中财産保全。

    其中,前者是指利害關繫人因情況緊急,若不立即申請财産保全将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由人民法院采取的一種财産保全措施。

    而後者通常是在案件受理後、判決生效前提出申請。

    那麼,此次股權凍結會對珠海萬達商管帶來哪些影響?是否會撼動大股東的地位?

    據了解,本次遭受凍結的50.72億股股份,源自大連萬達商管。

    一般來說,股權被凍結之後,大連萬達商管對上述股份的轉讓、質押等處置行為會受到限制。另外,如果股權一直未能解凍,後續将影響股東享有的分紅權行使。

    但股權被凍結並不代表已經被分割,雖部分權利可能被限制,大連萬達商管仍可依據相關規定行使其他相應的股東權利,一般也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

    不過,有業内人士表示,如若凍結的股權源自公司大股東,不排除最終導致實際控制人變更的可能。

    據了解,珠海萬達商管成立于2021年3月23日,注冊資本約72.48億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為肖廣瑞。

    從此前披露的招股書來看,在2021年引入戰投後,22家機構投資人以及6位高管作為基石投資者,總計持有珠海萬達商管21.17%股權。

    而大連萬達商管直接持有珠海萬達商管約69.99%的股權,同時,王健林透過珠海萬赢、銀川萬達間接持股約8.84%。按此計算,大連萬達商管及其一致行動人共計持有珠海萬達商管78.83%股權,約57.14億股。

    雖去年年末因對賭協議到期,部分戰略投資者出現了股權變更,但從企查查最新披露的持股情況來看,大連萬達商管及其一致行動人的持股比例並未出現調整。

    粗略計算下來,此次涉及凍結的50.72億股股份,幾乎是大連萬達商管所持珠海萬達商管全部股權,如若算上一致行動人的份額,凍結股份比例達到88.76%。

    從企查查消息來看,除上述50.72億股股份外,珠海萬達商管還存在一則股權凍結信息,執行通知書文号為(2023)魯14執保11号之二,被執行人同樣為大連萬達商管,涉及股權為1億股,執行法院為山東省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凍結時間為2023年7月5日至2026年7月4日。

    如若算上這1億股未解凍的股權,目前大連萬達商管所持股份比例當中,超過90%處于凍結狀态。

    影響與後續

    早在去年7月,珠海萬達商管同樣出現過一筆50.72億股股份被凍結的案例。

    彼時消息顯示,上述股份凍結的被執行人同為大連萬達商管,凍結期限為2023年7月4日至2026年7月3日。

    細看凍結情況,彼時凍結股份的執行法院為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而此次所涉案件的執行法院為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也就是說,雖凍結股份一致,但兩次執行申請人或許並非為同一主體。

    同樣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繫統並未披露2023年7月案件所涉及的相關申請執行人信息,但從市場披露消息看,彼時凍結股權源于萬達和廣東一家企業的經濟糾紛,雙方涉及的糾紛金額約幾千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珠海萬達商管上市招股書,此前該公司引入基石投資者的每股價格約為24.48元人民币,計算下來,遭受凍結的50.72億股股份,所涉價值達到1241.43億元。

    數千萬元的經濟糾紛,卻撬動法院查封凍結千億資産,因此資産市場紛紛熱議,上述超百倍資産的凍結,是否屬于“超額查封”。

    對此,國務院國資委法律顧問、中國政法大學資本金融研究院院長劉紀鵬曾公開發聲提到,之所以會出現超額查封,主要還是存在一些認識誤區。

    一是實收資本就是企業淨資産的誤區,以大連商管為例,淨資産是實收資本的65倍。二是實收資本和注冊資本相一致的誤區,注冊資本只表示企業在未來時期要達到的資本數量,而實收資本是企業當前實繳的資本金額。

    簡言之,被凍結或保全的標的股份,其價值往往會随着公司的生産經營及資産狀況的變化而産生變化。

    如果公司運營良好的,資本豐厚,股權價值則會高于注冊資本,反之如果公司出現經營問題,股權價值則會被降低。因此,在債權人眼中,公司股權並非是最優資産,價值具有較大的波動性。

    不過,上述遭到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凍結的50.72億股股份,在凍結24小時之後就發生了反轉,所涉股權被悉數解凍。

    那麼,這一次被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凍結的50.72億股珠海萬達商管股份,又能否迎來幸運的“一天遊”?後續仍需持續關注。

    撰文:龔麗欣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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