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安地産與位元堂繼續分租香港辦公樓物業 為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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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8 09:32

  • 宏安地産确認該物業使用權的總值約為1960萬港元,而根據明豪與業主此前的租賃協議項下于上述繼續分組3年期間應付的租金、管理費及空調費用、差饷及政府地租總額約為2950萬港元。

    觀點地産網訊:7月18日,宏安地産有限公司與位元堂藥業控股有限公司聯合發布公告表示,位元堂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明豪與宏安地産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宏安地産服務及宏安管理服務各自訂立分租協議,以繼續分租物業,年期進一步自2019年7月18日起至2022年7月17日止(包括首尾兩天)為期三年。

    觀點地産新媒體查閱獲悉,宏安集團為宏安地産及位元堂的間接控股股東,分别持有宏安地産及位元堂全部已發行股本之75%及約58.08%。因此,上述交易構成位元堂、宏安地産的關連交易。

    據了解,明豪一直根據前分租協議向宏安地産服務及宏安管理服務分租物業,前分租協議将于2019年7月17日到期。

    據宏安分租協議顯示,該物業為向宏安管理服務授權使用位于香港九龍九龍灣宏光道39号宏天廣場32樓02、03、05、06及15室的辦公室物業,總建築面積約為9043平方呎,供宏安集團作辦公室用途。

    該協議指出,該物業的租金為每歷月19.34萬港元,此外管理費及空調費用3年共計22.56萬港元,差饷3年共計4.24萬港元,政府地租3年共計2.61萬港元,按金51.92萬港元。

    另據宏安地産分租協議顯示,該物業為向宏安地産服務授權使用位于香港九龍九龍灣宏光道39号宏天廣場32樓01及07至12室的辦公室物業,總建築面積約為2萬平方呎,供宏安地産集團作辦公室用途。

    該協議指出,該物業的租金為每歷月42.57萬港元,此外管理費及空調費用3年共計49.93萬港元,差饷3年共計9.38萬港元,政府地租3年共計5.78萬港元,按金114.47萬港元。

    據此,宏安地産确認該物業使用權的總值約為1960萬港元,惟須經核數師進一步審閱及最終确認。而根據明豪與業主此前的租賃協議項下于上述繼續分組3年期間應付的租金、管理費及空調費用、差饷及政府地租總額約為2950萬港元。

    位元堂表示,宏安地産集團及宏安集團于截至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各年須向位元堂集團支付的租金及其他費用的總年度上限分别為710萬港元、1020萬港元、1040萬港元及320萬港元。

    上述雙方表示,共用辦公室空間及攤分開支,可節省其經營成本。該協議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並符合雙方股東整體利益。

    審校:勞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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