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恆盛地產(HK0845)公告,公司於10月16日接獲香港聯交所函件,載明聯交所上市委員會已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1)條決議取消公司股份的上市地位。
函件顯示,取消上市地位的原因系公司未能於2026年9月30日前完全符合恢復指引並於聯交所恢復股份買賣。
恆盛地產表示,將不會根據上市規則第2B.06(2)條要求上市複核委員會複核該決定。
該函件表明,股份的最後上市日期為2026年11月2日,股份於聯交所的上市地位將於2026年11月3日上午9時正起取消。
恆盛地產公告稱,聯交所上市委員會已決議取消其上市地位,公司不申請複核,股份最後上市日期為2026年11月2日,上市地位將於11月3日上午9時正起取消。
觀點網訊:恆盛地產(HK0845)公告,公司於10月16日接獲香港聯交所函件,載明聯交所上市委員會已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1)條決議取消公司股份的上市地位。
函件顯示,取消上市地位的原因系公司未能於2026年9月30日前完全符合恢復指引並於聯交所恢復股份買賣。
恆盛地產表示,將不會根據上市規則第2B.06(2)條要求上市複核委員會複核該決定。
該函件表明,股份的最後上市日期為2026年11月2日,股份於聯交所的上市地位將於2026年11月3日上午9時正起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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