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2026年10月9日,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發佈公告,對部分客戶採取限制開倉的監管措施。

據公告,1組實際控制關係賬戶在相關合約上賬戶組日內開倉交易量超限,達到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上期能源)處理標準。

上述客戶交易行為違反《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異常交易行為管理細則》第16條之規定,上期能源決定對相關客戶在相應品種上採取限制開倉的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