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的意見》。
《意見》提出,有效盤活存量資產,形成存量資產和新增投資的良性循環,對於提升基礎設施運營管理水平、拓寬社會投資渠道、合理擴大有效投資以及降低政府債務風險、降低企業負債水平等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明確,盤活存量資產的重點領域涵蓋三類資產:一是重點盤活存量規模較大、當前收益較好或增長潛力較大的基礎設施項目資產,包括交通、水利、清潔能源、保障性租賃住房等市政設施、生態環保、產業園區、旅遊、新型基礎設施等。
二是統籌盤活存量和改擴建有機結合的項目資產,包括綜合交通樞紐改造、工業企業退城進園等。
三是有序盤活長期閒置但具有較大開發利用價值的項目資產,包括老舊廠房、文化體育場館和閒置土地等,以及國有企業開辦的酒店、餐飲、療養院等非主業資產。
《意見》提出,挖掘閒置低效資產價值,推動閒置低效資產改造與轉型,依法依規合理調整規劃用途和開發強度,開發用於創新研發、衛生健康、養老托育、體育健身、休閒旅遊、社區服務或作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等新功能。
在回收資金使用方面,《意見》提出優先支持綜合交通和物流樞紐、大型清潔能源基地、環境基礎設施、“一老一小”等重點領域項目,重點支持“十四五”規劃102項重大工程。
《意見》還提出,全面梳理各地區基礎設施等領域存量資產情況,篩選出具備一定盤活條件的項目,建立盤活存量資產臺賬,實行動態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