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6月20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在中國修訂發佈《貨幣經紀公司管理辦法》,旨在提升貨幣經紀公司風險抵禦能力、優化監管框架,夯實高質量發展基礎。

修訂內容聚焦優化行政許可,適度提高註冊資本金要求並精簡程序。同時延展經營業務範圍,允許為金融機構間貨幣、債券、外匯、黃金及衍生品等市場交易提供撮合服務,並明確可提供數據信息服務。

細化業務規則涵蓋准入要求和全流程管理,強化風險監管包括公司治理、操作風險及數據安全等。加強經紀行為監管要求健全管理機制,防範道德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