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3月8日媒體消息,上海公積金管理中心近日調整上海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從此前的不高於35.1平方米調整為不高於35.5平方米。
據上海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人均住房建築面積調整的通知》,根據2010年《關於調整2010年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的通知》(滬公積金[2010]57號)文件精神,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將根據上海市統計局2016年2月29日發佈的《2015年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至2015年年末,上海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為35.5平方米。
據此,上海市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家庭,現持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築面積調整為不高於35.5平方。
此外,通知宣佈,此項調整從2016年3月1日起,新受理的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公積金貸款按此標準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