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11月20日,南寧法制辦透露,將於12月1日開始實行新的《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相較於2009年出臺的舊《辦法》,新《辦法》提高了經適房准入和上市交易門檻。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瞭解,本次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准入門檻有所提高。過去只要有南寧戶籍就可以申請經適房,現改為要擁有南寧戶籍的同時還要滿足戶籍3年以上並在該市居住生活的條件。同時,還將原來“家庭現有住房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6平方米”的規定改為“沒有住房”。
此外,對經適房交易的要求也變得更加嚴格。新《辦法》明確規定經濟適用住房為有限產權,未轉為完全產權前不得上市交易。
在項目開發方面,對房價控制也更嚴格,規定經適房的開發建設單位必須按照公佈價格銷售,不得價外收費。
同時,新《辦法》也為開發商也帶來了利好變化,相較原來只有銀行貸款一個途徑,現允許抵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專項用於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同時,規定經適房建設用地納入南寧市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實行劃撥方式供應,且在申報年度用地指標時單獨列出,確保優先供應。
另外,對經適房開發建設單位減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基金,允許開發建設單位按不超過項目總建築面積10%的比例配套建設商業服務用房用於自行銷售或者出租。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查閱資料,截至2015年11月18日,南寧已分配5.74萬套經濟適用房。當前南寧市經適房缺口大,輪候人員眾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