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政策上是這麼規定的,誰拿到了收入,誰拿到了經營性的收入,誰就得去付所得稅。”
觀點地產網訊:3月6日,針對新國五條出臺的目的以及是否會誤傷改善性需求的問題,住建部副部長齊驥接受媒體採訪表示,這次的調控有可能會誤傷到改善性需求,賣方應該承擔加稅部分。
齊驥稱,很多從事房地產投資投機的羣體通過這幾年房價的上漲賺了很多錢,新的稅收調整,也是為了遏制以投資、投機購房的行為。從政策上是這麼規定的,誰拿到了收入,誰拿到了經營性的收入,誰就得去付所得稅。
他續稱,如果發現在操作過程中,存在一個強勢與弱勢的問題,那麼按照規定,誰得誰付。
比如說,你得了不付,那就是先違規了,如果這種現象確實出現,我們還有一些對購買者利益保護的措施,調控在快速城鎮化當中恐怕是一項長期的任務。
國務院辦公廳3月1日發佈《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對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徵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徵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