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謹此澄清,由於排字印刷上無意的疏漏,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的部份贖回後,可換股債券的未償還本金額為687,000,000港元,而並非如該公告第7頁釋義“二零零九年附認股權證的可換股債券”所列明的867,000,000港元。

  謹此提述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刊發關於發行200,000,000美元二零二零年到期票息8.0%優先票據的公告(“該公告”)。除本公告另行界定者外,當中使用詞彙具有該公告界定的相同涵義。

  董事會謹此澄清,由於排字印刷上無意的疏漏,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的部份贖回後,可換股債券的未償還本金額為687,000,000港元,而並非如該公告第7頁釋義“二零零九年附認股權證的可換股債券”所列明的867,000,000港元。

  建業地產:澄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