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期集團錄得虧損,這主要是由於本集團就有意出售其於若干重大資產的權益以獲取溢利的磋商(已於年內首季取得良好進展)仍在繼續進行,且有關出售未必可於回顧期完結前實現。

  本公佈由瑞安建業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為“本集團”)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09條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擬知會有意投資者及本公司股東,根據本公司現有的資料,預期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可能錄得虧損,而相對二零一一年同期則錄得綜合純利。這主要是由於本集團就有意出售其於若干重大資產的權益以獲取溢利的磋商(已於年內首季取得良好進展)仍在繼續進行,且有關出售未必可於回顧期完結前實現。上半年期間可能出現虧損亦由於在回顧期內根據本集團房產組合的現有項目發展計劃而落成及交付的物業減少所致。

  董事會認為本集團的整體財政狀況及業務仍屬穩健。本集團在北京、上海、廣州及瀋陽應占總樓面面積約200,000平方米及銷售價值約港幣70億元的房產項目會於二零一二年下半年如期落成及可供交付,從而帶來重大收入及溢利。董事會對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業績抱持樂觀態度。

  此外,與若干有意買家就出售本集團於Lafarge Shui On Cement Limited (“LSOC”)的45%權益的磋商仍在進行中,倘若根據現正磋商的條款實現此項出售,將為本集團帶來重大的現金流入及收益,而其將足夠彌補截至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可能虧損有餘。然而,概不保證出售本集團於LSOC的權益會否或何時實現。LSOC的出售(倘實現)將可能構成本公司一項非常重大的出售,而本公司將於適當時遵守相關的上市規則。

  根據本公司於其二零一一年年報內所表達的意向,董事會謹此重申本集團將推動與一直於中國內地開拓不同大型高端項目的瑞安集團更緊密合作,致力為本公司股東創造更大價值。

  本公佈所載的資料僅為本公司管理層根據本集團現有的未經審核管理賬目及財務資料所作的初步評估。

  瑞安建業預期集團於2012年6月30日止六個月可能錄得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