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廣州市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中,有政協委員建議市政府在進行廉租房規劃建設時,“應優先選址老城區”。記者昨日從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獲悉,目前在建的7個項目和新選址的15個廉租房項目所在地,都是老城區。而《廣州市住房建設規劃(2006—2010)》表明,在這五年內,廣州市將在中心六區建設4萬套共315萬平方米的政府保障型住房(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共佔全市保障型住房總量的35%。

  昨日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紀可光等政協委員的這個建議和政府想到了一起。”據瞭解,目前廣州在建的7個包含廉租房的新社區項目均選址在老城區。此外,廣州市國土房管局還對從各部門接收過來的,分佈於越秀區、荔灣區、海珠區、天河區、白雲區和黃埔區六個區域共380套新社區存量房及時進行維修,屆時也將成為住房困難戶的房源。

  除了在建的7個新社區項目外,記者從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瞭解到,目前新選址的另外15個廉租房項目也位處老城區。包括老城區內的11塊收回的閒置土地以及4塊政府儲備用地,都將用於建設廉租房項目。

  為了解決中低收入人羣的住房問題,廣州市加大了包括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等在內的政府保障型住房的建設。在2006—2010年的5年間,廣州共將建設11.43萬套建築面積共計900萬平方米的政府保障型住房。其中,4萬套建築面積共計315萬平方米的政府保障型住房都位處海珠、天河、越秀、荔灣、白雲和黃埔六個中心城區,佔總量的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