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正在北京召集木地板企業的負責人開會”,1月24日,常州市地板協會辦公室沈主任的話告訴記者,最近幾天,聖象、升達、洛基等遭遇“337調查”的木地板企業的老總都在北京。“337調查”是指美國根據1930年《關稅法》第337節對不公平競爭尤其是侵犯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的進口產品發起的調查。
而配合商務部組織中國企業應訴的中國林產工業協會,也同樣表示現在不便發表意見,“近期就會召開相關會議來商量下一步對策”,該協會地板委員會主任呂斌告訴本報。
被譽為“比反傾銷更具殺傷力”的“337調查”正在刺痛越來越多的中國出口企業。1月初,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終裁推翻了初裁結果並簽發了普遍排除令,裁定中國涉案的18家木地板企業侵犯了荷蘭Unilin公司的鎖釦專利。
本報獲悉,中國木地板企業將採取上訴美國聯邦法院的方式將官司引入漫長的司法程序。在專利上喪失主動權之後,這可能是中國木地板爭取美國市場的最後一擊。據林產工業協會木地板市場部主任吳盛富透露,1月26日召開會議後可能會有進一步明確信息。
不言放棄
“終裁結果對我們不利,但是還可以向聯邦法院提起上訴,現在已經開始進入這個階段”,北京市集佳律師事務所律師告訴本報,該所是本次案件的代理律師事務所之一。此前有媒體透露相關協會正在組織企業繼續上訴。
中國木地板企業的集體陣痛始於2005年7月1日。荷蘭Unilin公司及其關聯企業愛爾蘭地板公司和美國Unilin北卡羅來納地板公司聯合向美國國家貿易委員會(ITC)提起“337調查”申請,指控包括18家中國企業在內的全球30餘家強化木地板生產廠商侵犯其地板鎖釦技術專利。
這對於每年向美國出口3000萬平方米、整體規模達到300億元的中國強化木地板企業來說是一次猝不及防的攻擊,如果對方訴訟成功,意味着中國企業必須“一次性支付10萬至12萬美元,每銷售1平方米另付0.65美元的專利許可費”後才可以進入美國市場,這無疑將全面瓦解中國木地板的成本優勢。
包括聖象、升達、菲林格爾在內的中國企業隨即決定集體應訴。ITC在2006年7月3日的初裁中判定中國木地板產品侵權,但其使用“第7號鎖釦”技術繞道設計的產品可以在美國銷售。但今年1月初ITC的終裁判定中國企業侵權,而同時簽發的普遍排除令意味着除非交納高昂的專利費,否則中國強化木地板將永久退出美國市場。按照程序,終裁結果將由美國總統在60天內進行政策審查然後生效。
要想保住美國市場,對利潤動刀是另一條出路。但數據顯示,目前國內木地板行業的平均利潤不到10%,所以ITC的此終裁結果對於出口平均價格每平方米不超過50元的強化木地板企業來說根本無力承擔。
而近日商務部網站的一則消息則頗耐人尋味:面對美國“337調查”終裁不利結果,1月初,常州地板企業首次向印度出口實木地板、竹地板,總金額為51717美元。此前常州地板協會會長張鳴生就對媒體表示:不會輕言放棄國際市場。
“337”之觴
中國企業迄今為止沒能打贏過一場“337”訴訟案件,荷蘭Unilin公司則在全球範圍內的專利官司中從未失手,而這場對峙也由於是目前涉及產業規模最大的一次“337調查”案而備受關注。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副所長李雷向本報表示,與反傾銷相比,“337調查”對中國出口企業的威脅更大,它已經成為美國企業阻止競爭對手進入美國最省錢、最省時的法律途徑。
自1986年對中國發起第一例“337調查”後,近幾年中國成了美國“337調查”的第一大目標,截至2006年6月,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共對中國出口產品發起“337調查”52起。
雖然大多數中國涉案企業能夠在“337調查”中採取應訴的態度,但至今無一勝績的結果不得不令人扼腕。李雷認為,“失敗的原因在於,產品專利基礎過於薄弱;應訴中對於就訴或是和解有搖擺,立場不夠堅定;高額的訴訟費用中國企業難以接受。”
在遭遇此次訴訟後,升達地板營銷總裁朱宏耀感慨道:“擁有合法專利,才能打破非關稅壁壘,獲得通行證,理直氣壯地進入國際市場。”據瞭解,升達地板目前獲得許可的專利為14項,這在全國地板同行中已經處於領先地位。
李雷建議,中國企業應更多的在創新上下功夫,提高知識產權水平,增加談判的籌碼,在市場投入之前作充分的風險調查。同時,中國企業在海外市場運作過程中尋找好的當地合作伙伴也是一種好的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