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出台商改住新政 商業住宅可申請改造租賃住房

观点网

2019-07-16 20:56

  • 《意見》提出,廣州市内符合權屬清晰、結構安全、消防安全、環保衛生、物業規範、完善配套、技術標準等七大要求的非住宅存量用房,可向有關部門申請改造租賃住房。

    觀點地産網訊:7月16日,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和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印發《廣州市商業、商務辦公等存量用房改造租賃住房工作指導意見》。

    《意見》提出,廣州市内符合權屬清晰、結構安全、消防安全、環保衛生、物業規範、完善配套、技術標準等七大要求的非住宅存量用房,可向有關部門申請改造租賃住房。适用于已建成、已辦理土地有償使用手續或已辦理初始登記的商業及商業辦公混合等類型非住宅存量用房,以棟或相對獨立部分為單位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

    《意見》工作目標為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優化廣州各類用房功能結構,切實提高租賃住房的有效供給,培育廣州住房租賃市場和建立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

    《意見》提出了以下三大工作原則:

    一是以區為主,加強管理。以各區政府為主體,組織區相關部門結合供求關繫、結構安全、消防安全、物業管理、治安管理、公建配套需求聯合會審其可行性,引導企業按要求實施;

    二是整體确權,性質不變。改建項目辦理初始登記時應當整體确權登記(只辦理一個權屬證)、整體轉讓,不得分拆确權、分拆轉讓、分拆抵押、分割銷售,原土地使用年限、用地性質和建設量不變;

    三是統一監管,強化統籌。改建租賃住房的運營、管理應遵照我市對新增租賃住房有關管理工作的規定。市住建部門依托平台建立項目庫統一監管。

    值得關注的是,《意見》還提出,将改造後的租賃住房分割銷售轉讓和抵押的,或者弄虛作假将改造項目用于非租賃住房的,須限期改正,並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審校:楊曉敏



    相關話題讨論



    你可能感興趣的話題

    樓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