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經譚 | 菏澤回應新政:确實取消限售 廣州有條件放開商服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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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9 18:26

  • 房地産離不開政策與宏觀經濟、金融大環境。高屋建瓴、大處着眼,才能真正讀懂房地産。

    菏澤回應新政:确定取消限制新購住房轉讓期限

    12月19日下午17時,山東菏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菏澤市取消限制存量住房轉讓期限規定的情況說明》,表明菏澤确實取消限制新購住房轉讓期限。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12月18日,山東省菏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推進全市棚戶區改造和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菏建〔2018〕7号),提出加快安置房建設進度、取消新購住房限制轉讓措施、降低市區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額度等措施。

    其中,引起關注的是《通知》明确提出取消新購住房限制轉讓措施,具體而言,山東菏澤将取消《菏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菏政辦發〔2017〕42号)中“對主城區和住房成交量高、房價穩控壓力大的縣區實行新購住房限制轉讓措施,即所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産權證書至少滿2年後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購房限制轉讓時間不少于3年”的規定。

    對此,菏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于12月19日在《說明》中進一步闡述稱,此前2017年11月份,菏澤限制新購和二手住房轉讓期限有關規定出台後,有不少準備購買存量住房的市民,特别是棚改貨币化補償的市民,因不能辦理過戶而無法購買合适的存量住房,要求取消限制轉讓期限規定的願望十分迫切;且近年來,受轉讓期限規定的影響,菏澤市二手房交易價格出現同比增長較快的勢頭。

    為了防止商品住房價格出現大的波動,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過認真調查和評估,菏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決定取消已出台的限制新購和二手住房轉讓期限規定。

    山東省住建廳:菏澤取消限售文件未報備 已要求其盡快解讀

    12月19日消息,關于12月18日菏澤市住建局發布了取消限售政策的文件,山東省住建廳對外表示此文件沒有報備省廳,已經要求菏澤住建局盡快進行政策解讀。

    消息稱,菏澤住建局下午或作出回應,對于該文件是否有違規的地方,省廳表示不好說。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過往報道,12月18日,山東省菏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推進全市棚戶區改造和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菏建〔2018〕7号),提出對主城區和住房成交量高、房價穩控壓力大的縣區實行新購住房限制轉讓措施,即所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産權證書至少滿2年後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購房限制轉讓時間不少于3年”的規定。

    此外,《通知》還提出對實力強、信譽好的企業不再監管,其它企業在現有的市區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標準的基礎上,降低一半執行,最低可放寬到監管額度的10%。

    上述山東省菏澤市取消限售政策的消息引發房地産市場轟動,有觀點認為,政府以後或将逐漸對樓市放松調控。

    對此,山東省住建廳房産處工作人員表示,沒想到引起這麼大的關注,是根據當地情況制定的政策。該工作人員還表示,媒體對菏澤的政策進行了過度的解讀,不利于地方政府根據自身情況采取措施。

    廣州:2017年3月30日前出讓的商服類項目可售予個人

    12月19日晚間,廣州市國規委發布相關文件,宣布于2017年3月30日前(含當日)土地出讓成交的商服類房地産項目,無需執行“銷售對象應當是法人單位”的規定。

    觀點地産新媒體獲悉,該文件名為《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完善商服類房地産項目銷售管理的意見》。随後,廣州市住建委又對此文件發布了相關解讀。

    解讀中稱,2017年3月30日後土地出讓成交的(以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成交确認書或經公告确認土地出讓成交日為準)房地産項目,其商服類物業的銷售對象應當是法人單位。而在此之前土地出讓成交的房地産項目,其商服類物業不再限定銷售對象。

    解讀中提到,個人購買商服類物業取得不動産證滿2年後方可再次轉讓。

    此外,文件還規定了于2018年12月19日24:00前已簽訂認購書或購房合同,並且完成購房合同網簽的,按原政策執行。2018年12月19日24:00前未完成購房合同網簽,但已簽訂認購書或購房合同,並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銀行入賬憑證或完稅證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執行。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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