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梁落子溫州主城 18.63億底價獲限價商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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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9 11:41

  • 最終,該地塊中梁旗下的溫州市梁鑫置業有限公司以底價18.63億元競得,折合樓面價9716元/平方米。

    觀點地産網訊:11月19日,溫州主城區出讓一宗溫審資中心土告字〔2018〕66号的商住地塊,最終,該地塊中梁旗下的溫州市梁鑫置業有限公司以底價18.63億元競得,折合樓面價9716元/平方米。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該地塊位于溫州市城市中心區D-14、D-17等地塊,出讓面積為5.19萬平方米,容積率為3.69,建築面積約為1.92萬平方米,地塊用途為商住用地,地塊起拍價為18.63億元,起拍樓面價為9716元/平方米。

    此外,該地塊的挂牌出讓起始價和競得價不包括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和其它需繳納的零星配套費,地塊采用“限房價、競地價”的方式實施公開挂牌出讓,最終由中梁旗下的溫州市梁鑫置業有限公司以底價競得。

    值得一提的是,該地塊另行單列建築面積指標的建築面積需另行繳納地價款。設置地下商業、娛樂和辦公的,地下一層出讓金按1964元/平方米收取,地下二層出讓金按982元/平方米收取,地下三層以下(含三層)免收出讓金。設置其他用途的,另行單列建築面積指標的建築面積地價款按平均成交樓面價計算收取。

    地下空間除D-17地塊垂直投影地下空間部分外的所有地下部分由政府籌集,不允許設置除作為車庫及消防、人防等配套設備用房外的其他土地用途,其中地下空間60879平方米中的非兼容部分機動車位44789.55平方米地價款已包含在地塊總價中,可以轉讓,超面積部分需要另外繳納出讓金。

    同時,地塊自提供土地之日起365天内動工、提供土地之日起1460天内竣工。競得人未能按照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開工建設的,每延期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0.5‰的違約金,出讓人有權要求競得人繼續履約。競得人未能按照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0.5‰的違約金。

    審校:鐘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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