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圈 | 深交所對中弘股份啟動終止上市程序 皇庭國際拟融資46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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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8 23:42

  • 将房地産金融、基金、上市公司等資訊盡收眼底。

    深交所對中弘股份啟動終止上市程序 15日内作出決定

    10月18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公告稱已啟動中弘股份股票終止上市程序,将自中弘股份股票停牌起十五個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終止上市的決定。

    據悉,2018年9月13日至10月18日期間,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已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于股票面值(1元)。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4.4.11條的規定,中弘股份股票将自10月19日開市起停牌。

    此外,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深交所作出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後五個交易日屆滿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期限為三十個交易日。

    退市整理期屆滿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對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公司應當在股票被終止上市後及時做好相關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退市整理期屆滿後四十五個交易日内可以進入股份轉讓繫統挂牌轉讓。

    另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10月18日開盤後,中弘股份很快便一字跌停,報收于0.74元/股,跌幅為9.76%。

    華僑城前9月新增借款404億元 累計借款1041億元

    10月18日,深圳華僑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借款余額1041.24億元。

    其中,華僑城2017年末借款余額637.46億元;2018年1-9月累計新增借款金額403.78億元,占2017年末淨資産的61.67%。(2017年末淨資産金額654.76億元)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2018年前9月華僑城新增借款分為兩類,其中銀行貸款數額達309.05億元,占2017年末淨資産比例為47.20%;企業債券、公司債券、金融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借款數額達94.73億元,占2017年末淨資産比例為14.47%。

    華僑城宣稱,新增借款是基于公司正常經營需要産生的,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經營及補充流動資金,目前公司經營狀況穩健、盈利情況良好,各項業務經營情況正常。

    皇庭國際拟發行不超46億元資産支持票據進行融資

    10月18日晚間,深圳市皇庭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其拟通過向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申請注冊資産支持票據進行融資,總規模不超過46億元。

    公告披露,為改善公司債務融資結構、拓寬公司融資渠道等,經皇庭國際第八屆董事會2018年第十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其申請注冊發行總額不超過46億元的債務融資工具。其中,優先級A級資産支持票據不超過30億元,優先級B級資産支持票據不超過14億元,次級資産級支持票據不超過2億元。

    據悉,此次資産支持票據發行方式為一次發行,發行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發行資産支持票據的募集資金将主要用于償還債務、商業物業裝修升級改造及補充流動資金等。

    擔保方面,此次資産支持票據由皇庭國際實際控制人鄭康豪先生控制的深圳市皇庭集團有限公司作為保證人,對皇庭國際在資産支持票據項下的增信義務承擔連帶保證擔保責任。

    其次,由深圳融發投資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深圳市福田區中心區福華路118号的皇庭國商購物廣場的房屋所有權及對應的土地使用權向資産支持票據信托提供抵押擔保;由深圳融發以其享有的因運營皇庭國商購物廣場而有權收取的商鋪租金、廣告位收入、倉庫、臨時場地租金收入、推廣費以及其他相關的收入為資産支持票據信托提供應收賬款質押擔保。

    此外,由皇庭國際和其下屬公司Powerland Holdings Limited分别以其持有的深圳融發60%和40%的股權為資産支持票據提供股權質押擔保。

    對此次票據産生影響,皇庭國際稱,本次資産支持票據的設立有利于拓寬公司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通過将流動性較低的存量資産轉變為流動性較高的現金資産,達到優化資産結構的目的,提高公司資産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陽光城管理層倡議全體員工增持公司股票 並由員工自持

    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10月18日公告,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收到公司管理層提交的《關于向公司員工發出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議書》(簡稱“倡議書”)。

    陽光城表示,基于對公司經營業績、未來可持續發展能力、管理體繫、團隊實力及企業文化的堅定信心,同時基于對公司股票長期投資價值的認同,公司管理層倡議:陽光城及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體員工積極買入公司股票(股票簡稱:陽光城;股票代碼:000671),買入披露期間為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買入公司股票為公司員工自發自願行為,公司将及時披露進展公告。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此倡議書的倡議人包括公司執行董事長及總裁朱荣斌先生、公司執行副總裁吳建斌先生、公司執行副總裁阚乃桂先生、公司财務總監陳霓女士、公司董事會秘書徐慜婧女士等公司經營管理層。而被倡議人包含陽光城及下屬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體員工。

    根據倡議書内容,員工以其自有資金購買公司股票,公司及關聯方不對員工購買公司股票提供資金資助,所買入的股票繫員工自持的公司股票,相關的收益權、表決權等股東權益歸屬于員工本人。

    陽光城指出,此次倡議是基于其對公司投資價值判斷以及對企業未來經營發展的信心,並不與公司業績挂鈎,員工按市價在二級市場進行自主購買公司股票。因此經與會計師充分溝通,並得到會計師的認可,本次倡議公司無需進行會計處理,也不屬于“股份支付”。

    其補充到,本次倡議非公司董事會決議,不構成公司對投資者的實質性承諾,僅代表倡議人對公司投資價值的判斷以及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充滿信心等的相關陳述。

    公告還強調“公司銷售經營穩定”一項,據觀點地産新媒體過往報道,前9月,陽光城實現銷售金額1090.02億元,其中權益銷售金額約838.03億元;銷售面積為812.75萬平米,權益銷售面積約為602.58萬平米。與此同時,陽光城預計前三季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盈利14.54億元-17.63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35%-185%;基本每股收益為0.63元-0.44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40%-193%。

    但陽光城最後提示,股票市場價格不僅取決于上市公司的發展戰略和經營業績,還受宏觀經濟、國家政策、大盤走勢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在本次倡議的員工增持公司股票計劃中,員工是否響應倡議增持公司股票,或員工是否願意參與本次計劃,均屬于員工自願性行為,亦存在不确定性。

    審校:劉滿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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