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順德土地新政:5年内單宗商住地成交價不得超37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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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8 18:16

  • 為加強順德商住留用地使用權的供應管理提出一繫列新措施,通知自印發之日起30日後施行,有效期5年。

    觀點地産網訊:10月8日,廣東佛山市順德國土局發布《順德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商住性質征地留用地供應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為加強順德商住留用地使用權的供應管理提出一繫列新措施,通知自印發之日起30日後施行,有效期5年。

    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獲悉,此次《通知》針對商住留用地供應全區統籌、實行集體收益保障制度、合理控制單宗商住留用地供應規模、嚴禁設置影響公平的限制性準入條件、合理确定委托轉讓價格等提出具體意見。

    其中,《通知》率先強調商住留用地供應全區統籌,即經批準納入區建設用地年度供應計劃的商住留用地方可推出市場。今後順德各鎮街須按照“商住留用地對應項目的征地時間(按簽訂征地補償協議時間)前者優先、商住留用地所屬股份社(或獨立核算的股份小組)近三年未轉讓商住留用地優先”的原則,對周邊公共設施配套成熟、具備開發條件的商住留用地方可申報納入本區域的建設用地年度供應計劃。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出合理控制單宗商住留用地供應規模,要求合理控制拟轉讓留用地土地面積和建設規模,並确保土地成交總價不超過本鎮(街道)商住用地歷史最高成交總價,即對順德十個鎮街進行了土地最高價限定。

    據悉,目前順德土地成交價最高為樂從鎮(37.25億元),由泰禾集團此前在2016年所拿下地塊,其次為北滘鎮(34.4億元),其他鎮街最高限價則在20億元及以下,最低為均安鎮(14.00億元)。這意味着,未來順德以上鎮街的商住留用地地價将不得超過37.25億元。

    此外,《通知》提出不得盲目、過高設定商住留用地起始價、底價,若因底價過高導致流拍的,自流拍之日起1年内不予推出市場;未達到“淨地”、“熟地”標準的商住留用地,不予受理轉讓申請;集體經濟組織可按≤計容總建築面積的20%提留集體物業。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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