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輝控股(作為借款方)接納由上海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作為貸款方)授出一項不超過4億港元的一年期循環貸款融資的貸款函件。
觀點地産網訊:8月16日,旭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公司(作為借款方)接納由上海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作為貸款方)授出一項不超過4億港元的一年期循環貸款融資的貸款函件。
根據貸款函件,旭輝控股向貸款方承諾(i)控股股東,林中先生、林偉先生、林峰先生将共同維持(直接或間接)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至少40%;及(ii)林中先生、林偉先生或林峰先生中任何一人須留任董事會主席。公司違 反貸款函件項下的有關承諾将會構成違約事件。
于公告日期,控股股東共同實益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約56.09%的權益。
審校:劉滿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