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21.55億退出香港 交易所需資金均來自實控人黃光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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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7 21:08

  • 補充公告稱,交易的所需資金均來源于黃光苗;同時,由黃光苗間接持股96.25%的深圳中洲集團有限公司為中洲(集團)控股提供擔保。

    觀點地産網訊:1月17日,深圳市中洲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就出售兩項香港物業一事,發表補充公告。

    據悉,此前1月12日中洲控股公告稱,由于因國家對外投資政策和境外融資環境發生了較大變化,公司适時調整境外投資發展戰略,将階段性退出香港房地産投資市場。

    因此中洲控股作為“賣方”與“買方”中洲(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于1月12日簽署了《關于中洲投資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及賣方債權的買賣協議》。

    根據協議,中洲控股将向中洲(集團)控股方出售所持有的中洲投資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的全部已發行股份(目標股份)及賣方債權。目標股份的股份購買對價為10.59億港元,賣方債權購買對價為10.96億港元。上述兩項總交易對價共約21.55億港元。

    而根據1月17日的最新補充公告,“買方”中洲(集團)控股成立于2017年4月7日,注冊資本1美元。已發行股本為1股普通股股份,由黃光苗先生持有。

    同時,中洲(集團)控股截至目前沒有實際經營業務,沒有任何資産及負債,無法提供财務數據。該公司唯一股東,無法提供其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财務數據。

    補充公告還稱,本次交易的所需資金均來源于黃光苗;同時,由黃光苗間接持股96.25%的深圳中洲集團有限公司為中洲(集團)控股提供擔保。

    另外,補充公告還展示了第一太平戴維斯對中洲投資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擁有的兩個香港物業的評估報告。當中,火炭項目賬面值為港币50.87億元,評估值為港币61.5億元,增值率為20.89%;大坑項目賬面值為港币8.7億元,評估值為港币9億元,增值率為3.47%。

    審校:劉滿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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