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指數 | 北京1月報:泰禾首登頂中海重入前十 樓市量價齊跌

观点指数研究院

2017-02-10 09:03

  • 在市場降溫之時,仍有部分房企和樓盤借勢脫穎而出,其中,泰禾集團憑借多個項目熱銷首次登頂榜首,住總、首創等企業同樣取得不俗表現。

    觀點指數 一月份的北京已進入全年最冷時節,整月平均氣溫下降至0℃以下,與天氣一起降溫的還包括樓市。

    根據北京市住建委公布的官方數據統計,2017年1月,北京新建商品住宅共簽約4994套,其中新建純商品住宅簽約2477套,比2016年12月3250套的純商品住宅簽約量下滑了23.8%。

    偉業我愛我家集團市場研究院統計數據則顯示,1月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房)的成交均價為38006元/平米,環比下降6.6%。

    在市場降溫之時,仍有部分房企和樓盤借勢脫穎而出,其中,泰禾集團憑借多個項目熱銷首次登頂榜首,住總、首創等企業同樣取得不俗表現。

    泰禾首登榜首 中海再入前十

    新年首個競争月度,雖然市場在淡旺季規律、政策收緊和春節假期三大因素共同作用下出現意料之中的下滑,但仍有不少房企甫一開年便展開積極推盤的節奏,房企新一輪競位賽由此拉開。

    據觀點指數統計,2017年1月北京區域房地産銷售金額TOP10榜單顯示,2017年首月,泰禾集團以27.45億元成功登頂榜首,這也是泰禾集團自2013年進入北京市場以來首次拔得月度銷售頭魁。

    資料顯示,1月份泰禾在北京共有三個項目在售,包括泰禾麗春湖院子、泰禾中央廣場以及泰禾長安中心。其中,别墅項目麗春湖院子荣登1月北京單盤銷冠,共計貢獻銷售10.22億元;泰禾中央廣場則荣登商住項目榜眼,共計貢獻銷售9.88億元;商業、寫字樓項目泰禾長安中心則貢獻了銷售7.35億元。

    位于銷售榜第二名的是住總集團,全月共實現銷售16.88億元。住總與駿洋合作的石景山蘋果園6号商住項目,以全月12.58億元登頂北京1月商住項目銷售第一名。

    首創置業則以1.66億元之差落後于住總集團屈居第三,據觀點指數統計,1月份首創在北京共有6個項目在售,首創天閱西山以8.44億元豪宅銷售和2.55億元自住房銷售,單個項目為首創共計貢獻10.99億元銷售。

    此外,首開、鑫一德、中海、勵駿、中昂、萬科、保利等企業均在前十之列。可以看到,1月份北京前十榜單中,超過半數企業都是憑借單個項目熱銷而得以最終入榜,這也與當前北京新房供應整體較少有關。

    已有7個月未曾入榜的中海地産本月再次沖入前十,以8.16億奪得第六席位,項目中海國際公館全月貢獻銷售7.79億。據觀點指數發布的2016年北京區域房地産銷售金額TOP10榜單,中海地産並未能入列,新一年或迎來不同格局。

    常在榜單上的萬科,本月雖有五礦萬科如園、觀承别墅、中糧萬科長陽半島、華府9号、翡翠長安等6個項目在售,但卻僅錄得6.69億元的總銷售,位于排行榜第九名,僅較第十名保利多出0.4億元。

    供需遇冷 量價齊跌

    在量價齊跌背景下,1月份北京住宅市場新增供應情況同樣不甚樂觀。

    據觀點指數統計,1月份北京共新批預售證7張,較2016年12月的11張和11月的10張均有所減少;新批銷售套數1906套,其中自住房464套;新批銷售面積29.56萬平,其中,自住房4.41萬平。

    二手房同樣呈現繼續下跌趨勢,據偉業我愛我家集團市場研究院統計,2017年1月,北京全市二手房共網簽15791套,其中二手住宅網簽12860套,環比下降28.9%,同比減少47.1%,交易量自2016年9月以來已連續四個月下滑。

    土地市場方面,1月份北京共出讓三宗土地,收金84.48億。

    其中,京投+遠洋+龍湖+保利+首開等5家房企組成的聯合體以63.3億元總價摘得門頭溝潭柘寺鎮地塊,溢價率11%,並未觸及總價上限,無需競拍自持面積比例。

    衆美地産則以3.9億元、自持宗地居住用途建築面積(不含無償還建的居住回遷房)比例的70%競得房山區西潞街道FS00-LX06-0081地塊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

    首創、龍湖、保利、首開組成的聯合體則以17.28億,自持宗地居住用途建築面積比例的70%,拿下平谷區金海湖鄉韓莊村E-003-02、E-004-01地塊R2二類居住用地。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本次土拍規定了出讓宗地的自持比例,限定上限為70%,而非此前萬科、中鐵拿地時的100%,業内猜測,這或許有望給住宅自持企業更多發展空間。

    宏觀政策方面,對于北京去年一年乃至一月份都仍然熱銷的商住産品,北京市人大代表、副市長陳剛1月14日在參加豐台區代表團審議時表示,北京樓市調控政策方面不會進行加碼,會根據北京房地産市場運作情況來微調一些政策。在特定情況下,北京将會采取一定行政措施,以打擊“商改住”違法行為。

    審校:劉滿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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