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對成都市銀河灣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的“中洲錦城湖岸小區”中涉及已認購未簽約和已簽約未備案的278套房屋的查封。
觀點地産網訊:11月18日,深圳市中洲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稱,子公司成都深長城地産有限公司成都深長城、成都市銀河灣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于今日收到四川省高院的《民事裁定書》((2016)川财保15号之一),解除對成都市銀河灣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的“中洲錦城湖岸小區”中涉及已認購未簽約和已簽約未備案的278套房屋的查封。
據了解,萬載縣銀河灣貿易有限公司因股權轉讓糾紛一案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成都深長城及成都銀河灣在5.8億元範圍内的财産采取訴前财産保全措施,導致2016年11月7日起,成都深長城持有的成都銀河灣100%的股權被凍結、成都銀河灣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大源新世紀西路北側、站華路西側133,000.35平方米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尚未出售的建築物被查封。成都深長城、成都銀河灣已于2016年11月14日向四川省高院提請復議。
2016年11月18日,成都深長城、成都銀河灣收到四川省高院之《民事裁定書》((2016)川财保15号之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六十六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裁定如下:
解除對成都市銀河灣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的“中洲錦城湖岸小區”中涉及已認購未簽約和已簽約未備案的278套房屋的查封。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中洲控股表示,因本公司尚未收到有關本次股權糾紛的法院傳票和民事訴狀,暫無法判斷對公司利潤的影響。
審校:劉滿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