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旗下公司獲7億無固定期限委托貸款及13億銀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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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8 16:21

  • 公司全資子公司無錫金科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向工商銀行合肥包河支行借款7.2億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華冉東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工商銀行重慶建新北路支行借款6億元,公司提供責任擔保。

    觀點地産網訊:11月18日,金科地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公司全資子公司無錫金科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向工商銀行合肥包河支行借款7.2億元,期限36個月,無錫金科全資子公司安徽西湖新城置業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資産為其提供抵押擔保,公司為其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同時,該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華冉東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工商銀行重慶建新北路支行借款6億元,期限10年,公司以持有全資子公司金科新能源有限公司50%股權和北京金科弘居置業有限公司60%股權為其提供質押擔保,並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截止2016年10月末,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對合並報表範圍外的第三方擔保的情況,亦無逾期擔保和涉及訴訟的擔保;本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相互間及控股子公司對公司提供的擔保余額為158.13億元,占該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産的123.02%,占總資産的16.55%。

    此外,金科股份于同日内公告,2016年11月18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三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接受無固定期限委托貸款的議案》。

    金科股份表示,為促進公司全資子公司重慶市金科昌錦置業有限公司項目的開發建設,金科昌錦拟與江海證券有限公司簽訂《委托貸款合同》,由江海證劵設立專項資産管理計劃募集資金,然後委托彭州民生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将募集所得資金向金科昌錦發放貸款,本次貸款無固定期限,貸款金額為7億元。委托貸款合同利率第一年為6%,第二年為6%,第三年為13%,第四年及之後為13%,並以13%為上限。

    本次委托貸款是基于項目公司經營發展及融資需要而發生的融資行為。通過本次融資,有利于項目的開發建設,促進公司可持續健康發展。

    審校:劉滿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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