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歸集房屋“養老金”使用權歸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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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6 19:41

  •   建設部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由建設部、财政部制訂的《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将于年底出台。“新辦法”明确了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使用原則,管理模式,解決了如何實現住房專項維修資金閑置時的保值增值問題。昨天,南京市房産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南京已累計歸集住房專項維修資金近20億元,已使用5000萬元左右。

      建有電子明細賬戶

      據了解,南京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實行統一歸集、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所有人決策、政府監督,資金使用時由業主大會決策、業主委員會實施。維修資金收繳時,按照行政區劃——物業小區——樓幢——單元的從屬順序,為小區業主建立起一本詳細的“維修資金電子清冊”。目前南京已累計歸集維修資金近20億元,使用了5000萬元左右;有近5億元商品房維修資金可核算到戶,10億元已購公有住房維修資金也基本完成了核算到戶。每一個業主随時都可以對繳存、使用、結息等情況進行查詢。

      由業主決定使用

      “業主決策權在維修資金使用中得到充分體現。”房産局這位負責人說,按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發生損壞需要維修時,尚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由售房單位或受委托管理單位征求相關業主同意;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的,要求使用單位當年12月底前向業主大會提出下年度維修計劃和資金預算,經業主大會批準後,由業主委員會組織實施。如果房屋申報維修的手續齊全,7個工作日就能下款動工,同時确定維修資金具體的使用範圍、使用比例,防止維修資金被挪用、濫用。據介紹,由于目前南京多數商品房還處在保修期内,需要動用這筆資金修繕的房子大多是房改房等一些老房屋。

      增值渠道有望拓展

      南京市房産局相關負責人坦言,目前維修資金的增值渠道主要是存銀行獲得利息,增值渠道狹窄單一。當前房屋維修資金來源僅僅依靠業主繳納的資金和每年産生的利息是遠遠不夠的,一些房屋維修面臨着較大的支付壓力。因此,擴大維修資金增值渠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提高增值幅度,如進行國債等多元化投資運營,最大限度地保值增值,可以減輕廣大業主的經濟負擔。

    撰文:樓市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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