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集團境外債務重組所有條件均已達成 7月2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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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22:41

  • 根據計劃第8條,世茂集團宣布各項重組條件均已獲達成,而重組生效日期落實為2025年7月21日。

    觀點網訊:7月21日,世茂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發布公告,宣布境外債務重組的最新進展。

    公告顯示,根據計劃第8條,世茂集團宣布各項重組條件均已獲達成,而重組生效日期落實為2025年7月21日。

    于重組生效日期:世茂集團已發行以下新債務工具,作為計劃代價、同意費、協調委員會工作費用、債權人小組工作費用、轉換股東貸款及若幹涉及與新債務工具相同繫列的新債務之雙邊重組的一部分。

    适用的早鳥現金同意費已透過轉賬至與根據債權人支持協議條款合資格收取早鳥現金同意費的每名合資格早鳥同意債權人(不包括受制裁影響的計劃債權人)持有其合資格受限制債務的結算繫統證券賬戶挂鈎的現金賬戶(除非與信息代理另有協定),支付予該合資格早鳥同意債權人;而适用的一般現金同意費已透過轉賬至與根據債權人支持協議條款合資格收取一般現金同意費的每名合資格一般同意債權人(不包括受制裁影響的計劃債權人)持有其合資格受限制債務的結算繫統證券賬戶挂鈎的現金賬戶(除非與信息代理另有協定),支付予該合資格一般同意債權人。

    世茂集團表示,短期票據、A繫列長期票據、B繫列長期票據、C繫列長期票據、強制可換股債券及長期票據B預期将于新交所上市。

    于重組生效日期發行強制可換股債券後,世茂集團謹此提醒強制可換股債券持有人,前期自願轉股期(定義見規管強制可換股債券的信托契據為重組生效日期起計15個營業日,因此将于2025年8月11日結束。

    發行控股股東票據及控股股東強制可換股債券的條件已獲達成,控股股東票據及控股股東強制可換股債券已于重組生效日期發行予控股股東。股東貸款被視為已由世茂集團不可撤回地償還,而控股股東不得就股東貸款向集團提出任何索償或其他抵銷或追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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