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甯波市分行原行長錢建忠因違紀被開除黨籍,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與浙江省紀委監委聯合通報。該處分顯示金融反腐力度持續加強,凸顯銀行繫統廉潔監管趨嚴。
觀點網訊: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7月21日顯示,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浙江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溫州市監委對中國銀行甯波市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錢建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錢建忠身為國有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兼職取酬,違規經商辦企業並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将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非法收受巨額财物。
錢建忠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錢建忠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由溫州市監委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一並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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