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百公告,公司及控股股東三胞集團收到江蘇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觀點網訊:7月18日,南京新百公告,公司及控股股東三胞集團收到江蘇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決定書指出,南京新百存在未及時審議及披露對外擔保事項和未按規定披露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資金占用事項的違規行為。三胞集團則存在未按規定報送關聯人名單和資金占用事項的違規行為。
根據相關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對南京新百采取責令改正措施,並對相關責任人出具警示函。同時,三胞集團及袁亞非也将面臨同樣的監管措施。公司及相關人員已提交書面整改報告,並将加強法律法規學習,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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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