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集團前董事長陳峰多罪並罰,一審共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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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9:44

  • 陳峰多罪並罰,一審共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罰處人民币2.21億元,沒收個人财産4000萬元。一同被判決的還有海航集團原監事長孫明宇、海航控股原董事長包啟發等人。

    觀點網訊:7月17日,據财新獨家獲悉,因涉嫌違法犯罪被采取強制措施近四年後,海航集團前董事長陳峰的一審判決于近日下發。

    陳峰多罪並罰,一審共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罰處人民币2.21億元,沒收個人财産4000萬元。一同被判決的還有海航集團原監事長孫明宇、海航控股原董事長包啟發等人。

    陳峰于2021年9月因涉嫌違法犯罪,被依法采取強制措施;而孫明宇和包啟發兩人,則于2022年3月被警方從海航大廈帶走,當天即被執行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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