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銀行宣布,于近日收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陳海強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任職資格的批復》(金復[2025]404号)。
觀點網訊:7月8日,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浙商銀行”)宣布,行長陳海強先生的任職資格已獲得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的核準。
公告顯示,浙商銀行宣布,于近日收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陳海強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任職資格的批復》(金復[2025]404号)。
據此,金融監管總局已核準陳海強先生擔任行長的任職資格。陳海強先生擔任行長的任期自本行收到批復之日(即2025年7月7日)起至第七屆董事會任期屆滿為止。
截至本公告日期,陳海強先生在過去三年並無出任浙商銀行及附屬公司任何其他職位或其他上市公司的董事職位,與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概無任何關繫。
截至本公告日期,陳海強先生持有浙商銀行A股股票754,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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