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細則》圍繞強監管、防風險、促高質量發展主線,秉承“趨利避害、突出公平、從嚴監管、規範發展”的程序化交易監管總體思路,對程序化交易報告管理、交易行為管理、信息繫統管理、高頻交易管理、深股通管理、監督檢查等作出細化規定。
觀點網訊:7月6日消息,滬深北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實施細則》7月7日起正式施行。
據悉,《實施細則》圍繞強監管、防風險、促高質量發展主線,秉承“趨利避害、突出公平、從嚴監管、規範發展”的程序化交易監管總體思路,對程序化交易報告管理、交易行為管理、信息繫統管理、高頻交易管理、深股通管理、監督檢查等作出細化規定。
高頻交易管理方面,《實施細則》明确高頻交易標準,即單賬戶每秒申報、撤單筆數合計最高達到300筆以上,或者單賬戶全日申報、撤單筆數合計最高達到20000筆以上。
同時,《實施細則》對高頻交易作出差異化監管安排,包括額外報告要求、從嚴管理異常交易行為、實行差異化收費標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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