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聯合衛健委發布新規,要求定點醫療機構在醫保目錄更新後3個月内完成創新藥配備,並設立臨時采購綠色通道。新措施明确不得以藥占比等理由限制創新藥使用,同時放寬談判藥品和商保目錄藥品的一品兩規限制,以提升藥品可及性。
觀點網訊:7月1日,國家醫保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支持創新藥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措施》,旨在推動創新藥加快進入定點醫藥機構,以提升藥品可及性和保障患者權益。
該措施要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在藥品目錄更新後三個月内召開藥事會,及時調整配備或設立臨時采購綠色通道,确保臨床診療需求。此舉意在破除準入障礙,不得以用藥目錄數量或藥占比等為由影響創新藥使用。
此外,醫保目錄内談判藥品和商保創新藥目錄内藥品可不受“一品兩規”限制,簡化配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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