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出售股份乃根據公司(作為借款人)與海通(作為貸款人)于2019年6月26日訂立的融資協議質押予海通。出售已出售股份後,樂升不再為陽光100中國控股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亦不再控制(定義見收購守則)或持有該公司30%或以上的投票權。
觀點網訊:5月26日早間,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公告,公司獲悉,海通國際證券集團有限公司(“海通”)已于5月21日及22日于公開市場出售由樂升控股有限公司(“樂升”)質押予海通的共計5.21億股公司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本約20.43%)(「已出售股份」)。
已出售股份乃根據公司(作為借款人)與海通(作為貸款人)于2019年6月26日訂立的融資協議質押予海通。出售已出售股份後,樂升仍持有陽光100中國5.63億股股份(占該公司已發行股本約22.09%)。
出售已出售股份後,樂升不再為陽光100中國控股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亦不再控制(定義見收購守則)或持有該公司30%或以上的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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