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董事會于2025年5月16日審議通過,陽光保險附屬公司陽光資管拟發起設立全資附屬公司作為基金管理人並由基金管理人發起設立陽光和遠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暫定名,最終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名稱為準)。
觀點網訊:5月16日,陽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宣布,拟投資試點基金。
共顯示,經董事會于2025年5月16日審議通過,陽光保險附屬公司陽光資管拟發起設立全資附屬公司作為基金管理人並由基金管理人發起設立陽光和遠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暫定名,最終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名稱為準)。陽光保險附屬公司陽光人壽拟出資人民币200億元投資試點基金份額,占其總發售份額的100%,資金拟根據基金相關法律文件分期繳納。
于本公告日期,基金管理人及試點基金尚未成立,且陽光人壽尚未就投資試點基金訂立相關協議。
基金的投資範圍為:(1)權益類資産:滬深300指數(000300)成分股、恒生港股通指數(HSHKI)成分股、相關指數ETF和指數型基金,投資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連續競價、認購非公開發行股票(A股)/配售(港股)、配股(A股)/供股(港股)、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2)固定收益類資産:銀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和其他銀行存款等)、債券通用質押式逆回購;(3)現金管理類工具:現金、貨币市場基金等。
存續期限為自試點基金成立之日起10年,按照基金合同約定履行相應變更手續後,試點基金存續期限可以相應延長或提前終止。
陽光保險表示,試點基金專注于長期權益投資,有助于拓展公司資金參與資本市場的廣度和深度,實現與資本市場的良性互動、共同發展,充分發揮了保險資金作為長期資金耐心資本的優勢,有利于資本市場穩定長期健康發展。同時,有助于降低權益資産市值波動對本公司淨利潤的影響,提升本公司投資資本市場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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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