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遊因對超額虧損子公司債權、出租資産的會計處理進行差錯更正,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廣西證監局對此采取行政監管措施,出具警示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同時,桂林旅遊需在30日内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觀點網訊:5月16日,桂林旅遊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桂林旅遊”)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西監管局(簡稱“廣西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2025〕9号。
公告顯示,桂林旅遊因對超額虧損子公司債權、出租資産的會計處理進行差錯更正,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廣西證監局對此采取行政監管措施,出具警示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同時,桂林旅遊需在30日内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此次違規行為涉及時任董事長申光明、現任總裁文政及現任财務總監王小龍。
桂林旅遊表示,将采取整改措施,包括加強證券法律法規學習,提高履職能力,以及加強财務人員培訓,提升會計核算和财務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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