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集團:“H15遠洋3”、“H21遠洋2”等7支公司債券5月12日開市起復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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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23:32

  • 復牌後将繼續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關于為上市期間特定債券提供轉讓結算服務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轉讓,代碼維持不變。

    觀點網訊:5月9日,遠洋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遠洋集團”)發布内幕消息公告,涉及其附屬公司債券的停牌及復牌情況。

    其中,本次復牌共涉及“H18遠洋1”、“H19遠洋1”、“H19遠洋2”、“H21遠洋1”、“H15遠洋5”、“H15遠洋3”、“H21遠洋2”7支公司債券。

    截至目前,“H18遠洋1”、“H19遠洋1”、“H19遠洋2”、“H21遠洋1”2025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已有效召開,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本息兌付安排等事項的議案》。“H15遠洋3”、“H15遠洋5”、“H21遠洋2”2025年第一次持有人會議均未能有效召開,未通過《關于調整本息兌付寬限期條款的議案》。

    遠洋控股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H18遠洋1”、“H19遠洋1”、“H19遠洋2”、“H21遠洋1”、“H15遠洋5”、“H15遠洋3”、“H21遠洋2”自2025年5月12日上海證券交易所開市起復牌,復牌後将繼續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關于為上市期間特定債券提供轉讓結算服務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轉讓,代碼維持不變,轉讓安排具體如下:

    1.特定債券僅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台進行轉讓,代碼維持不變。

    2.特定債券采用全價方式轉讓,轉讓的報價及成交均為包含應計利息的全價,投資者需自行計算債券應計利息。

    3.特定債券轉讓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提供逐筆全額結算服務。

    4.特定債券轉讓的受讓方,應當為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投資者适當性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的專業機構投資者。

    免責聲明:本文内容與數據由觀點根據公開信息整理,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

    審校:勞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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