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物業證券事務代表丁名華因工作調整辭職,不影響公司運作,符合上市規則,董事會對其貢獻表示感謝。
觀點網訊:5月9日,深物業發布公告稱,公司證券事務代表丁名華先生因工作調整原因提出辭職,辭職報告自送達董事會之日起生效。丁名華先生在任職期間未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股份。
丁名華先生的辭職不會對公司相關工作的正常開展造成影響。目前,深圳物業仍有一名證券事務代表在崗,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确保公司運作的合規性。
深圳物業董事會對丁名華先生在任職期間的表現給予了高度評價,認為其認真履職、勤勉盡責,並對丁名華先生為公司規範運作所作出的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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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