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商集團:重慶萬州法院已裁定東方藥業重整計劃終結

观点网

2024-04-26 18:28

  • 前期,漢商集團作為東方藥業重整投資人設立的實體公司重慶迪康中藥制藥有限公司,按照重整計劃已完成原東方藥業房屋及建築物、車輛、辦公設備、設施設備等資産以及藥品批文的轉移。迪康中藥已于近期取得了《藥品生産許可證》,将按照藥品批文及生産安排,全面啟動復工復産的工作計劃。

    觀點網訊:4月26日,漢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披露了東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破産重整計劃的終結情況。

    據了解,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已裁定宣告東方藥業破産,並終結其破産程序,標志着東方藥業重整計劃的順利完成。

    前期,漢商集團作為東方藥業重整投資人設立的實體公司重慶迪康中藥制藥有限公司,按照重整計劃已完成原東方藥業房屋及建築物、車輛、辦公設備、設施設備等資産以及藥品批文的轉移。迪康中藥已于近期取得了《藥品生産許可證》,将按照藥品批文及生産安排,全面啟動復工復産的工作計劃。

    公告顯示,漢商集團于近日收到東方藥業管理人轉 發的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

    《民事裁定書》顯示,2022年11月24日,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裁定批準東重慶東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該重整計劃确定的重整路徑和重整安排是重慶東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名下的房屋及建築物、車輛、辦公設備、設施設備等資産以及藥品批文轉入重整投資人指定的公司名下,重整投資人依照重整計劃支付賠償資金,重慶東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重整投資人支付的賠償資金和剝離資産變價所得價款清償債務;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後,重慶東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依法進行注銷。

    2024年4月7日,管理人向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稱,重整計劃已執行完畢,提請宣告重慶東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破産並裁定終結重慶東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破産程序。

    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認為,重慶東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已執行完畢,且無其他财産可供分配,根據重慶東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确定的重整路徑,管理人申請宣告重慶東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破産不違反法律規定,應予準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産企業破産法》第一百零七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條之規定,裁定如下:(一)宣告重慶東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破産;(二)終結重慶東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破産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審校:徐耀輝



    相關話題讨論



    你可能感興趣的話題

    A股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