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聞傳媒因信息披露違規被證監會海南證監局責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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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19:12

  •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決定對華聞傳媒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公司應充分吸取教訓,強化财務核算,提高信息披露質量,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再次發生此類違規行為,並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内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觀點網訊:4月19日,華聞傳媒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披露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海南證監局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決定書》顯示,經查,華聞傳媒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公司與拉薩美娛傳媒有限公司、拉薩美瑞廣告傳媒有限公司等客戶開展了流量經營業務,業務實質繫為客戶提供代充值服務,公司既不承擔向客戶轉讓商品的主要責任,也不承擔存貨風險,在該業務中的身份為代理人,上述流量經營業務采用總額法确認收入依據不充分。

    二是公司于2021年9月、12月将所持子公司部分股權分别轉讓給北京智成嘉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青島傑奧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交易金額累計34589萬元,占公司交易時點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淨資産的12.20%,公司未及時披露上述重大交易情況。

    海南證監局表示,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号)第三條第一款、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決定對華聞傳媒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公司應充分吸取教訓,強化财務核算,提高信息披露質量,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再次發生此類違規行為,並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内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内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内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華聞傳媒表示,收到《決定書》後,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決定書》所指出的問題高度重視,将嚴格按照海南證監局的要求,認真總結,積極整改,盡快提交書面整改報告。公司高度重視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工作,對需更正科目獲取充分适當的證據,确保更正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确、完整。相關人員将切實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企業會計準則的學習,強化公司治理,落實規範運作。上述行政監管措施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生産經營活動産生影響,公司後續将嚴格遵守有關規定,提升财務核算水平和規範運作水平,堅決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促進公司健康、穩定和持續發展。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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