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書顯示,東吳證券涉嫌國美通訊、紫鑫藥業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業務未勤勉盡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2024年4月8日,證監會決定對東吳證券立案。
觀點網訊:4月16日,東吳證券發布公告稱,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
告知書顯示,東吳證券涉嫌國美通訊、紫鑫藥業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業務未勤勉盡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2024年4月8日,證監會決定對東吳證券立案。
東吳證券表示,将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工作,並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