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每個街道至少建1個養老服務中心 建築面積不少于2000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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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10:34

  • 每個街道(鄉鎮)原則上至少建設1個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建築面積原則上不少于2000平方米。一般安排在建築3層以下(含3層),設施須實現無障礙化和适老化。

    觀點網訊:4月12日獲悉,北京市民政局近日印發《北京市街道(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建設管理指引(試行)》。

    《指引》提出, 街道(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是街道(鄉鎮)級的樞紐型養老服務綜合體,基本功能分區應包括托養服務區、社區餐廳、老年學堂、醫養服務區、綜合服務區等。

    每個街道(鄉鎮)原則上至少建設1個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建築面積原則上不少于2000平方米。一般安排在建築3層以下(含3層),設施須實現無障礙化和适老化。

    養老服務中心設置堅持就近就便原則,優先選擇在老年人口密集、高齡和失能失智老年人占比較高區域布點,鼓勵與醫療機構毗鄰設置,努力實現老年人養老不離家、不離街、不離親。

    其中,托養服務區原則上建築面積不超過總面積的50%,床位不少于10張,護理型床位占比原則上不低于60%,具備條件的可設置失智照護專區,應符合養老機構建設管理及服務等相關標準。根據入住情況可以統籌開展日間照料、臨時托養和長期托養服務,並向轄區輻射開展居家照護等上門服務。

    社區餐廳原則上設置在一樓,按照“明廚亮竈+互聯網”要求,一般由制餐區、配餐區、堂食大廳等部分組成,配備加工、烹饪、儲存、監控等設施設備。堂食大廳原則上不低于100平方米,應提供早、中、晚餐,提供不同價位的老年餐套餐及單品餐食,均應明碼標價。

    老年學堂可由社區餐廳在非用餐時間轉換設置或單獨設置,由運營商提供文教娛樂服務,也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志願服務等方式開展相關服務。

    醫養服務區原則上不少于100平方米,内部可設置或引入醫療護理機構,提供醫療護理、中醫保健等服務,鼓勵組織醫生、專家學者等開展義診、健康養生講座等志願活動。

    綜合服務區設置接待咨詢辦事區或服務台,並統籌作為調度監管平台。此外,可根據需求設置養老助浴、康復輔助器具租售、适老化改造展示等功能區和老年用品體驗售賣等便民服務區。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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