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新標準: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禁止設在住宅内 預付費不得超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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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15:20

  • 北京市教委、市文旅局發布《北京市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規定培訓内容和方式不得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訓機構不得設于住宅建築内,且預付費不得超過5000元。

    觀點網訊:3月29日,北京市教委、市文旅局發布《北京市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明确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的培訓内容和培訓方式不得違背未成年人的成長規律,不得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該標準規定,文化藝術類培訓機構場所的所在建築不得設置在住宅建築内,原則上不設置集體宿舍。同時,培訓對象含有12周歲及以下兒童的文化藝術類培訓場所不得設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四層及以上樓層。

    根據《北京市營利性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課程預付費管理辦法》,文化藝術類培訓機構可采用一次一結和預付費兩種收費方式。通過預付費收取費用的,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或變相收取超過60課時或時間跨度超過90日的培訓費用,且不得超過5000元。這一規定旨在保障家長和學生的利益,防止培訓機構過度收費。

    文化藝術校外機構禁止設在住宅内 培訓預付費不得超5000元

    審校:劉滿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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