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團控股子公司向鹽田碼頭提供總計2.25億元委托貸款,利率2%至2.3%,期限一年,用于日常經營支出,無逾期未收回金額,支持鹽田碼頭發展。
觀點網訊:3月27日,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控股子公司對外提供委托貸款的進展公告。據公告披露,上港集團控股子公司明東公司及集裝箱碼頭已向鹽田碼頭提供委托貸款。
具體來看,明東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向鹽田碼頭發放委托貸款1億元,而集裝箱碼頭亦于同日向鹽田碼頭發放委托貸款1.25億元。兩項委托貸款的有效期均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後一年内,即至2025年1月19日止。委托貸款的利率參考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並經雙方協商确定,其中明東公司委托貸款利率為2%,集裝箱碼頭委托貸款利率為2.3%。
公告進一步指出,委托貸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主體、用途、金額、利率、期限、本金償還、違約責任及糾紛解決等條款。合同明确規定,貸款用途限于鹽田碼頭的日常經營支出。貸款期限自2024年3月26日起至2025年3月26日止,到期一次性歸還本金。若鹽田碼頭未按時還款、改變貸款用途或違反合同其他聲明承諾及義務性條款,明東公司及集裝箱碼頭有權采取相應措施。
截至公告日,該公司對外提供委托貸款總余額為1.95億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提供委托貸款總余額為28.17億元,且不存在逾期未收回金額的情況。
審校:劉滿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