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集團披露境外債務重組方案 包括短期工具、長期工具等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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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5 20:08

  • 重組方案為債權人提供了四個選擇,包括短期工具、長期工具、強制可轉換債券以及不同工具的組合。同時,世茂集團的控股股東許荣茂先生也将未償還的股東貸款交換為新的長期票據和強制可轉換債券。

    觀點網訊:3月25日,世茂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披露了建議的境外債務重組條款,涉及世茂集團、Shimao Property Holdings (BVI) Limited(物業公司)及世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的債務。

    據公告,重組方案為債權人提供了四個選擇,包括短期工具、長期工具、強制可轉換債券以及不同工具的組合。同時,世茂集團的控股股東許荣茂先生也将未償還的股東貸款交換為新的長期票據和強制可轉換債券。

    短期工具方面,計劃債權人可選擇獲得本金額相等于計劃債權人索償中計劃債權人本金額部分100%的,以短期票據或短期貸款為形式的短期工具。其中,短期票據及短期貸款年期為6年,分配予所有計劃債權人的短期票據及短期貸款的本金總額不得超過30億美元。利息将按短期票據或短期貸款(視情況而定)未償還本金額50%的金額予累計,于重組生效日期起計首四年以現金或實物形式支付,以及自重組生效日期起計第五年起以現金形式悉數支付。若以現金悉數支付利息,年利率為5.0%;以實物形式支付任何部分利息年利率為6.0%。

    長期工具方面,長期票據及長期貸款年期為9年,分配的本金總額不得超過40億美元。長期工具未償還本金額的利息将予累計並按下列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于重組生效日期起計首六年每年3.0%,全部以實物支付;及自重組生效日期起計第七年開始每年2.0%,全部以現金支付。

    強制可換股債券方面,本金額相等于計劃債權人選擇此選項的計劃債權人索償中計劃債權人本金額部分100%的,可轉換為公司新股份的零息強制可換股債券。強制可換股債券的年期強制可換股債券的年期為1年。自願轉股任何強制可換股債券的持有人可于(a)強制可換股債券的原發行日期及(b)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就強制可換股債券相關股份發出的有條件上市批準成為無條件及全面生效當日(以較遲者為準)起計15個營業日内,發出轉股通知,按每股8.5港元的轉股價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強制可換股債券轉換為本公司股份。

    不同工具的組合方面,本金總額相等于該計劃債權人的計劃債權人本金額100%的不同工具的固定組合。固定組合包括本金額相等于該計劃債權人本金額25%的短期工具(由該計劃債權人選擇以短期票據或短期貸款形式提供)、本金額相等于該計劃債權人本金額35%的長期工具(由該計劃債權人選擇以長期票據或長期貸款形式提供)及本金額相等于該計劃債權人本金額40%的強制可換股債券。

    此外,控股股東許荣茂先生透過其全資擁有公司向世茂集團提供本金總額39.63億港元的貸款,以及向公司附屬公司提供本金總額38.39億港元的貸款。控股股東将把本金額6億美元的未償還股東貸款交換為本金額6億美元的新長期票據及未償還股東貸款本金總額減去6億美元交換為等價本金額的強制可換股債券。

    為鼓勵債權人盡早參與重組,世茂集團還将提供早鳥同意費和一般同意費。在此次重組過程中,Kroll Issuer Services Limited将擔任信息代理,負責處理相關文件。同時,鐘港資本有限公司将提供财務咨詢服務。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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