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認購了光大理财的光大産品4号,本金為人民币10億元;于2023年11月28日認購了光大産品5号,本金為人民币4.5億元;于2024年2月20日認購了光大産品6号,本金為人民币12億元。
觀點網訊:2月20日,貝殼控股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通過其全資附屬公司天津鍊家進行了一繫列理财産品認購交易。
具體交易如下:該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認購了光大理财的光大産品4号,本金為人民币10億元;于2023年11月28日認購了光大産品5号,本金為人民币4.5億元;于2024年2月20日認購了光大産品6号,本金為人民币12億元。
此前,天津鍊家已于2023年9月13日認購了光大産品3号,本金為人民币20億元。
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由于光大産品3号、4号、5号及6号均由光大理财發行,且在認購光大産品6号時,前述三款産品仍然存續,因此這些交易應合並計算。
經過計算,認購光大産品4号、5号及6号的總交易金額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于25%,同時認購這四款産品的總交易金額的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25%。因此,認購光大産品6号構成公司的一項須予披露交易,並需遵守香港上市規則的通知及公告規定。
公司表示,這些認購交易使用的是集團自有資金,目的是合理高效動用暫時閑置資金,提高資本收益。與認購光大産品相關的風險較低,而預期回報相對較高。董事認為,認購光大産品的條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