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椿路支行與鄭州康橋房地産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等九名被告發生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涉及借款本金6.6億元及利息、罰息、復利等。長椿路支行與河南美景新瑞房地産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等五名被告發生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涉及借款本金4.34億元及利息、罰息、復利等。
觀點網訊:1月22日,鄭州銀行發布公告,披露了兩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情況,原告均為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椿路支行,被告涉及多家房地産公司和個人。
第一起案件中,長椿路支行與鄭州康橋房地産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等九名被告發生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涉及借款本金6.6億元及利息、罰息、復利等。原告已依據合同約定履行了款項發放義務,但被告未按約定足額還款,擔保人也未承擔擔保責任。原告已向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請求判令被告償還借款及支付相關費用。
第二起案件中,長椿路支行與河南美景新瑞房地産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等五名被告發生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涉及借款本金4.34億元及利息、罰息、復利等。原告同樣已依據合同約定履行了款項發放義務,但被告未按約定足額還款,擔保人也未承擔擔保責任。原告已向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請求判令被告償還借款及支付相關費用。
鄭州銀行表示,已對這兩筆貸款計提了相應貸款損失準備,預計不會對本行的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産生重大影響。該行将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