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達資管有權對原債權項下保證人奧園美谷進行豁免,債權轉移不會影響本次責任豁免的法律效力。
觀點網訊:12月29日,奧園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復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
此前信達資管同意不附條件、不可變更、不可撤銷地解除和豁免奧園美谷4項債權項下的擔保等全部責任,深交所對此表示關注。
奧園美谷回應稱,經核查,以上相關債權債務關繫真實,不存在相關資金流向時任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或其他關聯方的情形。
2020年8月-2021年4月期間,奧園美谷根據簽署的《債權收購協議》約定,向上述債權轉讓人全額支付了債權收購對價,收購上述債權的資金均為奧園美谷自有資金。上述對價支付完成後,奧園美谷取得11項債權合法有效的債權人資格,原債權人自權利轉移日起對11項債權不再享有任何權利。
因此,奧園美谷具備豁免《确認函》 所述奧園美谷相關責任的權利,上述債權轉移不會影響本次債務豁免的法律效力。
信達資管依照《債權收購協議》履 行支付義務後,取得11項債權合法有效的債權人資格,原債權人自權利轉移日起對11項債權不再享有任何權利。信達資管有權對原債權項下保證人奧園美谷進行豁免,債權轉移不會影響本次責任豁免的法律效力。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