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天眼查App顯示,近日,佳兆業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市一号倉佳速網絡有限公司、深圳市佳兆業國際物聯商貿城有限公司新增一則恢復執行信息,執行標的5.4億余元,執行法院為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
觀點網訊:12月1日,據天眼查App顯示,近日,佳兆業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市一号倉佳速網絡有限公司、深圳市佳兆業國際物聯商貿城有限公司新增一則恢復執行信息,執行標的5.4億余元,執行法院為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
據過往消息,2023年3月20日,佳兆業集團(深圳)有限公司被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約5.45億元。該案案号為(2023)粵19執932号,立案時間為2023年03月17日。
佳兆業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6月,法定代表人為黃木開,注冊資本34.76億人民币,由注冊于香港的佳兆業集團有限公司全資持股。風險信息顯示,佳兆業集團有限公司存在多條被執行信息,被執行總金額148億余元,此外,還存在多條限制消費令、失信被執行人和終本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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