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财務公司為光明地産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貸款、結算及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批準的可從事的其他金融服務,光明地産成員公司在财務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限額為人民币60億元。
觀點網訊:11月29日,光明房地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稱,與光明食品集團财務有限公司、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簽訂《金融服務框架協議》,由财務公司為光明地産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貸款、結算及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批準的可從事的其他金融服務,協議成立後于2024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本協議簽訂方中,光明地産與财務公司,為同一控制人光明集團下屬兄弟企業,互為關聯人,本協議所涉及的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光明地産成員公司在财務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限額為人民币60億元。财務公司承諾吸收光明地産成員公司存款的利率,參照市場定價並給予優惠,應不低于同期國内多數其他主要商業銀行同種類存款的存款利率,且不低于财務公司同等條件下吸收第三方同種類存款的存款利率。
光明地産成員公司在财務公司取得的綜合授信額度不超過人民币25億元。财務公司承諾向光明地産成員公司發放綜合授信的利率,參照市場定價並給予優惠,不高于同期國内多數其他主要商業銀行同種類授信的利率,且不高于财務公司向同信用級别同擔保條件的第三方發放的同種類授信的利率。财務公司向光明地産成員單位提供授信業務時,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和業務需要,要求公司提供相應的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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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徐耀輝